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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妆资讯
部分防晒霜不防晒 安徽食药监提醒警惕这些不合格产品
2023-08-05

夏日炎炎,防晒霜成为许多爱美人士出门首选。但是如果你选用的防晒霜却被检出标签说明里不存在的成分,是不是很懊恼?国家食药监总局日前发布通告称,近期抽检发现标示为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广州赞誉化妆品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代理(生产)的12批次防晒类化妆品不合格。

知名防晒乳上榜

通告指出,此次抽检不合格的防晒类化妆品,分别是广州澳希亚实业有限公司代理的赫拉水透亲肤防晒液(进口国澳大利亚);广州赞誉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信堂美白防晒露;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涉嫌假冒);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索芙特冰极清透防晒乳;广州市卡妮尔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妮尔美白防晒霜(涉嫌假冒);深圳市兰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兰亭防晒露;广州市合盛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黛•蒂安娜丹芝防晒露(涉嫌假冒);杭州韵澜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诗珀樱补水美白防晒露;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佳蕾芝晒晒白亮颜防晒乳;广州雅升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雅升防晒霜;普宁市嘉宝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爱诺美白防晒霜和爱诺水嫩防晒霜。

抽检结果显示,上述产品存在未检出标签标识防晒剂、检出标签未标识防晒剂、标签标识防晒剂与批件标识防晒剂不一致等问题。

彻查不合格产品

食药监总局强调,上述产品的代理(生产)企业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事涉地的食药监局正在对相关企业进行核查。

目前,食药监总局要求所有化妆品经营企业对上述产品一律停止销售;相关省(市)食药监局核实后依法督促相关代理(生产)企业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对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产品,责令相关代理(生产)企业限期改正后可继续上市销售;对涉嫌假冒的产品,将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防晒类化妆品时,不要盲目听信商家对化妆品功效的宣传,应认真查验阅读外包装标示说明;要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相关信息;不要购买没有批准文号或者与批准信息不符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购买或使用化妆品过程中若遇到问题,可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获取更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请关注“安徽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微信号,搜索微信号“anhuifda”一键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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